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市場監管局,省級各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做好2024年省級地方標準立項工作,我局制定了《2024年省級地方標準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根據指南開展相關工作。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陜西省地方標準申報指南
為深入貫徹《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和我省實施意見,充分發揮標準對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地方標準制定規范》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推動全域標準化深度發展。積極擴大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地方標準覆蓋范圍,不斷提升農業、工業領域標準質量,持續加大服務業和社會事業領域地方標準制定力度。深入開展“標準化+”提升行動,圍繞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綠色發展、鄉村振興、統一大市場建設等重大戰略實施,加快優化完善我省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鼓勵各相關方積極參與地方標準的制修訂,支持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外資企業、臺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地方標準制修訂。
(二)加強科技創新向標準轉化。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動發展,同步部署技術研發、標準研制。將標準作為科技成果的重要產出,以科技創新提升標準水平。優先保障共性關鍵技術、重大科研項目和應用類科技計劃項目成果形成標準項目立項,產出引領產業發展的先進標準,加快新技術產業化步伐。
(三)提升標準質量和實施力度。加快地方標準由規模數量向質量效益轉變,由注重制定向制定與實施并重轉變。進一步強化地方標準前期預研,具備相應的技術研究基礎,提供科研項目立項研究、論證試驗的依據,提高地方標準申報項目的質量水平和成熟度。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采取配套措施,負責組織推動本部門歸口管理的地方標準宣貫、實施、評估、復審等工作。標準項目申報單位在提出立項申請時,應同步制定標準實施方案,確保地方標準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地方標準質量水平。
(四)圍繞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嚴禁申報超范圍制定與區域自然條件、民族風俗習慣、政府規范管理等無關的,涉嫌妨礙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市場準入和退出、影響經營主體公平競爭的地方標準項目。地方標準依法嚴格限定在“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的范圍內,突出公益屬性、技術屬性和地方屬性。標準內容應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屬于對我省經濟、社會、生態建設具有支撐和引領作用的通用要求。
二、支持領域
(一)優先支持的項目。
1.根據國家、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文件或會議等明確要求完成的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
2.圍繞關于構建“六個體系”、爭做“六個示范”等部署要求,配合縣域經濟、民營經濟、開放型經濟、數字經濟發展,賦能24條工業重點產業鏈、9條現代農業全產業鏈、7條文旅產業鏈提檔升級等有關政策實施相關的技術支撐標準項目。
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明確的8個方面重點任務和12個專欄涉及的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
4.經復審確定需修訂的地方標準項目。
5.由團體標準轉化為地方標準的項目。
(二)重點支持的項目。
1.農業農村領域。高標準農田建設、節糧減損、現代種業、智慧農業、生態農業、設施農業,旱區農業生產、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現代種植養殖技術、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證明商標),農業氣象、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區域公共品牌等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數字鄉村、農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改善、鄉村治理、新型城鎮化、耕地保護、土地整治、鄉村休閑旅游、鄉村康養、鄉村文化保護利用等農村領域標準。
2.先進制造與高新技術領域。人工智能、氫能、光伏、儲能、光子、未來通信技術、新型顯示、智能終端、新能源汽車、工業機器人、基礎網絡安全等我省新興產業領域標準;量子科學、生命科學、分子育種、空間技術、人類遺傳資源管理、高端數控機床、能源化工、新材料、半導體與集成電路、新一代信息技術、大數據、區塊鏈、商用密碼、數字孿生技術以及數字基礎設施、軟件信息服務、工業互聯網、北斗衛星、低空經濟等我省重點技術領域相關標準;“數字陜西”建設在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社會治理等應用領域中,所需的基礎設施、數據資源、開發應用等標準。
3.現代服務領域。金融服務、倉儲物流、多式聯運、現代商貿、廣告會展、軟件信息、知識產權、科技創新、人力資源、智慧旅游、文化創意、文旅融合、出版發行、廣播影視、黃河流域文化保護,以及制止餐飲浪費、物業管理、家政養老、清洗保潔、教育培訓、餐飲娛樂、體育健身、休閑康養等生產性和生活性服務業標準。
4.社會事業領域。城鄉社區治理、社會工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綜合執法、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監管、地方金融監管、品牌培育、文物保護利用、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國土空間規劃、地理測繪、市容環境、公用基礎設施、智慧城市、海綿城市、機關事務管理、安全生產、社會治安、消防安全、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氣象服務、網絡空間安全等社會治理標準;以及適老化改造、嬰幼兒照護、殘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救助、擁軍優撫、就業創業、公益慈善、交通運輸、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衛生、中醫藥服務、全民健康、法律事務、社會保險、醫療保障、住房保障、婚姻、殯葬等公共服務標準。
5.生態環境領域。主要森林植被保護和恢復、水資源保護、水生態修復、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恢復、野生動植物保護、有害生物防治、攔沙工程、新型淤地壩建設、小流域綜合治理、河湖治理與水沙調控、育林造林、退耕還林還草、秦嶺生態環境保護、黃河及丹江口流域保護治理、黃土高原塬面保護、噪聲污染治理等生態環境領域標準。
6.綠色發展領域。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金融、綠色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包裝、綠色采購、綜合能源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處理、資源化利用、垃圾分類、節能節水、公共機構綠色評價;碳排放量統計、碳排放核算報告、化石能源清潔低碳利用、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資源循環利用、工業農業交通節能低碳技術、公共機構節能低碳、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碳匯等標準。
三、不予立項范圍
1.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
2.技術要求劣于強制性標準要求的;
3.農產品、工業產品質量及其檢驗方法標準等;
4.工程建設、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等;
5.利用地方標準制定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
6.關鍵技術要求未得到充分驗證和廣泛推廣應用的;
7.僅限于在某個設區市行政區域有特殊技術需要的;
8.國家、行業或地方已有類似標準,而制定內容未能體現我省特殊需要的;
9.行政法規和規范文件已作出規定的,制定增加權利人職責、權力、義務事項的;
10.沒有政策支撐對市場主體開展評比、達標、評價、考核等事項的;
11.未獲得批準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證明商標);
12.申報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地方標準制修訂任務逾期未完成的;
13.不符合地方標準制定范圍等其他不予立項的情形。
四、項目申報
(一)申報方式。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機關單位、外商投資企業、臺資企業等向標準所屬專業領域的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申請。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向省市場監管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申請。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可受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按要求組織開展本專業領域地方標準立項申報工作。
(二)申報材料。
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標準立項申請時,應提交部門公函及以下相關申報材料:
1.《陜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申請書》(附件1,標注蓋章的欄目必須加蓋印章);
2.標準草案(應明確標準的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標準文本要素完整。擬修訂的標準,還應說明擬修訂的內容);
3.《陜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申請匯總表》(行政主管部門填報)(附件2)。
4.標準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含標準適用性分析、宣貫培訓計劃、實施情況調查計劃、推動標準實施的相關舉措)。
5.標準內容涉及知識產權的,應當提供專利等知識產權的證明性文件,并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每個項目的申報資料按照申請書、標準草案、標準實施方案、其他補充資料的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立項申請涉及跨行業、跨領域的,主管部門應與其他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確定牽頭的部門,并達成一致意見,在《陜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申請書》中“其他需要說明事項”欄目說明并加蓋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章。
若主導單位和參與單位中涉及外商投資企業和臺資企業的,請在《陜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申請書》中“其他需要說明事項”欄目說明。
(三)申報時間。
標準立項申請全年征集。標準制修訂計劃分四批集中下達,一般在每季度末各下達一批。
五、項目管理
(一)加強項目的預研和遴選工作。
各項目申報單位應結合政府管理需求,根據法律法規和現行標準體系規劃,加強申報項目合規性、必要性、可行性等論證評估。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根據本行業、本部門需要,對征集的項目按照系統性、協調性、科學性的原則進行遴選和評估,擇優申報。未通過立項評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鼓勵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立項的標準項目給予相應的政策資金支持。
(二)嚴格標準項目的制定周期。
地方標準應當在計劃下達后12個月內完成送審稿報送工作。需延期的項目,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到期前1個月向省市場監管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可以延期,延期不得超過3個月。逾期未完成的,該項地方標準計劃自動終止。
存在未完成項目的相關單位應減少新項目申報,盡快完成已下達計劃。往年已立項的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超過計劃要求期限仍未完成報批的,項目自動終止,需要繼續制修訂的項目,經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復審后,重新申報制修訂立項。
(三)維護項目計劃的嚴肅性。
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所明確的標準名稱、主導單位(第一起草單位)、項目負責人(第一起草人)、參與單位等信息一經下達不得擅自調整、變更。確需調整變更的,應當由項目主導單位提出申請,經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并行文報送省市場監管局批準同意后再行調整或變更。
(四)規范標準項目的起草團隊。
起草組成員應真實體現其在標準起草工作中的作用,應當掌握標準化法律法規、熟悉地方標準制定程序,具有起草國際、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工作經歷。
六、聯系方式
以上所需申報材料提交至西安市二環北路東段739號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管理處2006室,同時將電子版材料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劉成,電話:029-86138299。
附件:1.陜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申請書
2.陜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申請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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